今年起高校專項計劃在普通本科批招生錄取
2026年重點高校招生繼續面向農村和脫貧地區實施國家專項計劃、地方專項計劃和高校專項計劃(以下統稱為“專項計劃”),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日前發出通知,對我省相關工作作出安排部署。據悉,今年起高校專項計劃在普通本科批招生錄取,實行平行志愿,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進行。
2026年我省國家專項計劃實施范圍為3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;地方專項計劃實施范圍為22個省級脫貧縣和4個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;高校專項計劃實施范圍為36個原集中連片特殊困難地區和國家級扶貧開發重點縣、22個省級脫貧縣,共58個。我省國家、地方和高校專項計劃報考條件中,報考國家專項計劃考生須同時具備三項條件: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;本人具有實施區域(36個縣)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,其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具有當地戶籍;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。報考地方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下列三項條件: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;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(22個縣(區)和盂縣、黎城縣、應縣、絳縣4個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)的農村,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;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。申請高校專項計劃的考生須同時具備三項條件:符合2026年普通高考報名條件;本人及父親或母親或法定監護人戶籍地在實施區域(58個縣(區),不包含4個省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)的農村,本人具有當地連續3年以上戶籍;本人具有戶籍所在縣高中連續3年學籍并實際就讀,且勤奮好學、成績優良。
根據教育部有關工作要求,高校專項計劃自2026年起不再由高校組織報名、資格審核和校測、不單獨發布招生簡章。考生報考資格由我省組織審核,有關高校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并進行錄取。招生錄取時,國家專項計劃和地方專項計劃實行平行志愿,按平行志愿投檔規則執行;高校專項計劃具體辦法見當年招生錄取工作規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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